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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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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教育培训。学生党员离校前,各单位借助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对其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知识培训和党员组织观念、党员意识教育。在教育工作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同毕业生强调,由于毕业生的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不能按时转接,超过六个月不能按时接转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依照党章规定按自动脱党处理,取消党员资格。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三、规范转移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


1、填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以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部委、外省市)登记表》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暂不转出)登记表》(可在学校组织部网页下载),并于研究生毕业生离校前(2010年4月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本发送到组织部邮箱bwzzb@bfsu.edu.cn。


在填报过程中,请各单位具体经办人员认真核实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督促毕业生党员与所去单位联系,核对介绍信第二联第一行内容(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是否正确,以免延误转接工作,给毕业生党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各院系使用盖有学校党委组织部印章的介绍信开具转往北京市、本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熟悉此项工作的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工作。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或中性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介绍信填写完毕,保留存根(填写规定和样本请参照《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并填报《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北京市)登记表》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本校内)登记表》。


3、留在本学院工作或考取本学院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院系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本院系内)登记表》,并在“转出原因”栏注明“留校工作”或“考取研究生”。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北京市)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本校内)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本院系内)登记表》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请于新学期开学初9月底前报组织部,电子版本发送到组织部邮箱bwzzb@bfsu.edu.cn。


4、学校组织部集中办理转往部委、外省市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开具好介绍信后,统一返回院系。院系将介绍信交给毕业生党员,由本人签收。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要求及规定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中相关规定执行。


党委组织部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