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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上半年处以上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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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措施。为做好2010年上半年处级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为学校副处级(含)以上干部。


2、申报收入的时间范围为2010年1月至6月。


3、应当申报个人收入的领导干部,要把收入申报工作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按时、如实申报个人收入,并在收入申报表上签字。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工作,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对收入申报进行认真复核,加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并于2010年7月7日(周三)下午5:00前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将处以上干部个人收入申报表交到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21室)。对未按时交的干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写出书面说明:何人何因不能按时交及补交的时间。


收入申报表请从党委组织部“下载专区”下载。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0年6月28日